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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畜禽养殖场关闭任务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qw1127
    2017-05-04 08:34:22   转载

    签发时间:2017-04-22生效时间:2017-04-22

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级有关部门:  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国务院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(国务院第643号令)等文件精神,现下达2017年畜禽养殖场关闭任务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关闭畜禽养殖场数量:60个。

    二、关闭方式:两种关闭方式供业主自愿选择。一是整体拆除关闭,整体拆除圈舍和养殖设备,不再养殖;二是去功能化,仅拆除圈和养殖设施,保留养殖用房。

    三、工作流程:乡镇(街道)组成专门工作组,现场核实关闭圈舍面积和在所在村公示存栏情况,签订永久停止养殖协议书。补贴资金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市财政局、市农林局、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。市政府批准后,开始拆除,竣工后由市环境保护局、市农林局、市财政局联合验收,验收合格后兑现关闭补贴。

    四、职责分工: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关闭工作;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关闭畜禽养殖场的牵头工作;市农林局负责关闭业务指导工作;市财政局负责关闭资金保障工作。

    五、完成时限:2017631日前完成关闭工作。

    六、补贴政策:按禁养区关闭畜禽养殖场补偿标准执行。所需资金在2017年本级财政资金中列支。


    附件:简阳市2017年关闭畜禽养殖场名单



    简阳市人民政府

    2017422


    附件: 1 · 简府函〔2017〕144号(附件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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